一、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2020-04-28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生培养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申请学位的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答辩,且毕业论文成绩要在良好以上;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可选择综合实践报告的考核方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要求

第一条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训练和提高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资料整理、分析论证和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所需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第三条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以及勇于实践探索的意识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第四条 学生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

第五条 学生独立进行论文或研究的全过程,自觉同指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系,虚心接受指导。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按时完成任务。

第六条毕业论文要求观点鲜明、立论有据、分析科学、结果可信、逻辑清晰、文笔流畅、格式正确。


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第七条指导教师由有一定设计与科研经验,对该课题内容熟悉的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学院进行公开招聘,聘任后不能随意更换。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5人。凡担任指导毕业论文任务的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做好指导工作。

第八条 指导学生根据专业选题方向确定毕业论文题目,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为学生推荐参考资料,做好论文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 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开题报告,认真审阅后给出修改、指导意见。制定毕业论文的进程计划,重视设计方法和设计思路的指导,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定期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及质量,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评价意见。解答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第十一条指导学生按要求和格式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评阅每份论文的全部资料,写出评定意见,评阅论文给出成绩。


三、毕业论文的组织和程序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的资格审查,安排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毕业论文评阅、成绩评定及答辩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按时在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页上公布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工作每年进行两期。时间安排为:第一期春季学期3月~6月;第二期秋季学期9月~12月。

1.学生在网上预约参加毕业论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确定毕业论文的人数,安排指导教师。

2.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题目。

3.开题报告。学生根据选题查阅、搜集资料和调研,并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4.初稿。学生根据开题报告,进一步收集资料,对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或者进行相关试验、调查及研究,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的态度独立撰写毕业论文初稿。

5.定稿。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反复修改、充实和完善,最后形成定稿。毕业论文的写作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完成。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将毕业论文按照要求装订成册,递交给指导教师,统一递交到学院,由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组织评阅。


四、毕业论文答辩

第十六条 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参加答辩前,学生需使用指定的查重软件进行查重,查重率不得高于30%,否则不能参加答辩。所有学生均需回校答辩。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毕业论文的数量和专业分布,设置专业答辩小组。每一答辩小组包括答辩组长和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的教师担任,成员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的教师担任。

第十九条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论文打印稿三份以及论文查重报告一份参加答辩,缺席学生按照缺考处理。参加答辩的同学须穿着整洁,以示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二十条每位学生答辩时间约为1015分钟,基本答辩程序为:

1.答辩学生对毕业论文的任务、目的、意义,论文的基本框架、内容及主要成果、结论以及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通过ppt进行陈述。时间一般为510分钟。

2.答辩委员会向答辩学生提出问题,提问和回答时间约5分钟。问题内容包括选题问题、论文选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写作思路和写作内容等。答辩人须认真回答提出的问题。

3.答辩委员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给出答辩成绩,形成毕业论文答辩书面决议,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评阅成绩表》和《毕业论文成绩表》。

第二十一条 参与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到达答辩现场,无故不到者答辩成绩记零分,并暂停下期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资格。

第二十二条未能按学院要求顺利完成论文写作者,暂停下期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资格。


五、毕业论文成绩

第二十三条学生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

1.平时成绩(2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项目包括:学习工作态度,查阅资料水平,灵活运用各项知识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完成任务情况,分析研究或工程设计技能,数据处理能力等。

2.评阅成绩(50分),由指导教师评分。项目包括:论文工作量,计算正确性,方案先进性,推理严密性,数据准确可靠性,是否具有一定的特色、独立见解与创新,文字表达等。

3.答辩成绩(30分),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项目包括:答辩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作报告的完满程度,基本问题、综合问题与补充提高问题三方面回答正确,表达清楚的程度,陈述过程有ppt演示等。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百分计分制:优秀(90100)、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其中优秀比率应控制在10%以内。

第二十五条指导教师给出学生毕业论文的初评成绩,初评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评阅成绩,初评成绩的70%和答辩成绩的30%总和计为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第二十六条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将获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六、特别说明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若有抄袭、雷同、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其毕业设计成绩无效;已准予毕业者,收回毕业证书,取消毕业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收回学位证书,取消学位资格。

第二十八条 凡不按照写作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暂停下一学期的重修资格。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论文内容应与开题报告内容基本相符,否则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三十条 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者才能申请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 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学院将有权选取部分论文汇编成集或在网上公开发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 学生须按时提交毕业论文的装订本和电子版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六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