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优秀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2020-04-28

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考察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激励师生做好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提高学位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建立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位论文(设计)奖”。为规范该项奖励的评选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凡是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考录取的业余、函授教育,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设计)均在参评之列;

2.根据评选条件,各办学单位在成绩为优秀的学位论文(设计)中向继续教育学院推荐,比例不超过学位论文(设计)总数的1%(不足1人按1人计算)。

二、评选条件

1.学位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

2.严格按照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独立、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设计),不存在抄袭或其它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3.选题切合实际,有独到见解;

4.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

5.毕业设计:说明书完整,图纸齐全,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制图符合标准,具有实用性或探索性;

毕业论文:课题研究有深度;论点明确,有创新;论据充分、严密;论述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字通顺、表达准确,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或应用价值。

三、评选组织

1.推荐办法

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与第二学历院校的优秀学位论文(设计),由所在办学单位组织学位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按要求和比例进行评选、推荐,结果经办学单位负责人审查后上报学院。

现代远程教育、公开学院的优秀学位论文(设计),由实施教学的部门组织各专业的学位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推荐,结果由各专业学位论文(设计)指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学院。

各专业指导教师推荐时要确保学位论文(设计)的真实性,防止抄袭情况的出现。

2.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优秀学位论文(设计)评审专家组进行最终评审,结果公示10天后发文公布。

3.每年四月份为评选上一年度“优秀学位论文(设计)奖”的时间。

四、上报材料

1.各办学单位须按学院通知组织好“优秀学位论文(设计)奖”的参评材料,并按时上报。

2.“优秀学位论文(设计)奖”参评材料应包括:

①《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位论文(设计)申报审批表》(附件12

②《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位论文(设计)申报汇总表》(附件13

学生优秀学位论文(设计)的相关资料(包括学位设计说明书或学位论文原文的电子版及纸版,评阅评语,答辩记录及评分表等)

五、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优秀学位论文(设计)奖”者,继续教育学院将授予《“优秀学位论文(设计)奖”证书》,并以资奖励(学生500元,指导教师300元),同时将获奖学位论文(设计)编入《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位论文(设计)选》。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公布的评选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学位论文(设计)申报审批表

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汇总表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