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分制暂行实施方案
2018-11-15

(2018年9月修订)

 

为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重人品、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的十二字方针,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根据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实行学分制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分制与学分

1.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点是:以课程学分作为学生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学分的计算原则是以课程为单位,把每门课程的各种教学形式所需的课内外时间合并计算,折算为学分。

2.我院实行的是计划指导的学分制。学生在服从计划和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志趣,灵活自主选修一些课程,获得学分。

3.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我院实行学期标准周制,即每学期理论教学周数为16周,课程(含实验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4.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的毕业最低学分理工类为85学分,文史类为80学分。

5.每学期的修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2030学分范围。

 

 

修业年限

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修业年限2.55年。

 

课程类型

各专业的课程分为三类: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

1.必修课:根据培养目标与专业性质规定的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且通过的课程,包括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政治理论课、外语和实践性较强的生产实习、实验课等也属必修课)。

2.选修课:按照专业的业务范围和方向分设的若干组选修课,用以加强和深化学生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供学生调整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发展特点和爱好,形成特长的课程。

3.限选课:根据专科学生学习基础设立的课程,其中包括大学英语一、二及两门学科基础课,学生可按自身能力和水平任选两门课计算学分。

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每一门必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并根据培养计划的有关规定获得规定的选修课程的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成绩考核与记载

1.学计划上凡计算学分的课程都要考核和评分。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不及格(不通过)者,必须按规定重修。

2.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

3.程总评成绩构成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核办法》。

 

学生选课与考试

1.约学习与预约考试制,学生必须在每学期末确定下学期的修读课程,学生在老师(或班主任)指导下预约相应课程,并在考试预约期内预约本学期考试的课程,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程一经选定,学生应该认真修读,不得任意改选其他课程或退选。

3.申请免考、免修的课程,原则上学生应于第一学期提出申请,批准后方为有效。

 

本方案的实施

1.根据学校现有的条件与可能,制定一套有利于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与学分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2.切实做好完善学分制实施的各项基本工作,如教学计划、任课教师的聘请、学生管理以及服务等工作。

3.本方案解释权归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