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力公厅、公安部力公厅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 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学历教育专试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3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招生宣传排查及报送招生宣传材料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网络教育学习中心
二、排查内容:招生宣传广告、招生简章
三、排查年度:2019-2020年(春季)
四、上交材料清单∶
1.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招生简章自查表(附件 1)
2.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招生广告自查表(附件 2)
3.教学点/学习中心自制的招生简章(电子版和纸质版)
4.教学点/学习中心自行投放的招生广告(电子版,含投放平台、观看链接、广告内容)。
5.招生宣传排查工作自查报告
附件 1及有关年份的招生简章纸质版;均须加盖合作单位分管部门公章后报送。
五、材料上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下班前。
六、邮寄地址∶广州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301室黄老师收020-87111574,邮箱:849091266@qq.com。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