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鼓励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学生和公开学院集中面授学生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历继续教育“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二学历和公开学院(业余修读)等形式]业余学生设“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优秀奖”共2个奖项。
2.公开学院集中面授学生分设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其中集体奖项设“先进班集体”1个奖项,个人奖项设“品学兼优奖”、“学习优秀奖”和“服务工作贡献奖”共3个奖项。
二、评选对象
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的在读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且具备2020年两个学期成绩。参评学生所属年级如下所列:
1.成人高等教育:2019级、2020级;
2.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2019(春)、2019(秋)、2020(春);
3.自学考试相沟通、二学历和公开学院(集中面授):2019秋、2020春。
三、评选比例和评选条件
具体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18)》和附件二《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四、评优时间
(一)系统平台评优:适用于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
办学单位录入信息时间:2021年5月12日00:00至5月19日24:00;
学生申报评优时间:2021年5月20日00:00至6月15日24:00;
办学单位审核上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00:00至6月21日24:00;
寄送评优汇总表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
(二)纸质版评优:适用于自学考试相沟通、二学历、公开学院业余修读和集中面授
办学单位组织学生填写评优材料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31日;
电子版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寄送评优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
五、组织实施
请各办学单位组织相关教务员、班主任和学生认真学习评选办法,配合做好本次评优的填报、测评和申报等工作,规范填写相关资料,并将本次评优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至学院的学生(校友)服务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办学单位需在学生正式开始申报评优之前,在系统添加班干部名单(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放弃本次评优资格),并指导学生进行网上评优填报,在截止上报时间前在系统提交最终名单,打印并寄送纸质版《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先进个人汇总表》(评优系统直接打印,务必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相沟通、二学历和公开学院业余修读)办学单位,可根据华工评优相关文件制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然后再组织学生进行评优,并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先进个人申请表》和《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先进个人汇总表》(详见附件三,务必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为了纸版评优材料的统一规范,各单位均需先把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初审合格后通知相关单位,再打印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并于规定时间内寄送纸版材料。
3.公开学院(集中面授)办学单位,请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公开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公开学院先进个人申请表》和《华南理工大学公开学院先进个人汇总表》。
4.资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uxd@scut.edu.cn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507办公室
联系人与电话:吴老师020-87112259
六、评选结果公示与表彰
1.评选结果初定于6月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上公示,具体时间届时以通知为准。对表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联系相关负责老师申请复核。
2.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根据最终名单发文,对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18版】
附件二: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 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