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华南工继20261号)《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4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202512月申请毕业并且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可查询到本人自学考试本科学历信息的考生,其学历即获得官方认证,视同已具备本科毕业资格,可作为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依据。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5.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认可考生参加以下类型考试之一所取得的相应成绩:

12021年之前(含2021年)参加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成绩合格。

22022年起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针对非外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①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成绩合格;

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成绩达到425分。

4)针对外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①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或以上,笔试成绩合格;

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除专业外的其他语种(法语、德语、日语和俄语)的考试,成绩合格。

特别提示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作为学位外语达标依据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完成成绩认定手续,未经认定的成绩不予认可。

二、申请时间与方式

(一)申请时间

1.考生申请时间:2026427-430

2.助学单位初审时间2026427-430

3.学校复审时间:2026427-430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考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信息系统(登录网址:https://fxl.sce.scut.edu.cn/zk2/),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2.内容填写与信息核对:在线准确填写学位申请书,补充相关信息仔细核对学位课程、主干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所有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进行核实。

三、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一)华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1.份数与打印提交《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系统“流程状态”显示为“复审通过”后使用A4单面打印

2.装订、粘贴照片与签名两份《审批表》均只需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别好,无需装订;《审批表》“贴照片处”粘贴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的同版照片;“学位申请书”栏的“申请人签名”处,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

(二)学位证书照片

1.规格与数量大一寸(3.3cm×4.8cm)照片两张(此照片不包括已粘贴在《审批表》上的照片),专用于制作学位证书

2.照片要求

1)一致性要求: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照片必须与学信网存档的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即本科毕业证书照片)完全一致

2)获取与制作:考生登录学信网,下载本人的自考本科毕业电子照片(下载指引见附件3),并前往正规照相馆,严格按原图规格冲洗,不得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修饰。

3)整理与提交:照片应裁剪整齐,无边框。在每张照片背面下方,用圆珠笔清晰书写本人姓名,照片面部朝上叠放(可用干净白纸间隔),装入透明小塑料袋内,以防照片面部划伤或污损,确保照片整洁。

(三)材料分类提交

1.社会考生、公开学院考生

考生将个人学位申请材料(《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学位证书照片两张)通过顺丰速运邮寄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不接收顺丰同城、同城急送及其他快递方式的邮件。

2.助学单位考生(相沟通、本科二学历、社会助学班考生)

1)助学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考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学位证书照片两张);

2)在每位考生《审批表》的在读期间政治思想表现栏目,如实填写意见,并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助学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连同从系统下载的《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需加盖公章),统一通过顺丰速运邮寄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不接收顺丰同城、同城急送及其他快递方式的邮件。

3.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704室,收件人:自考办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3415

邮寄截止日期为20265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华南工继〔2026〕1号)

2.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信息系统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3.学信网学历电子照片下载操作流程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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